
为推动侨乡文化(江门)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江门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6年3月至8月,组织开展了江门市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推荐、申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评审组评审、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审议、局党组会研究,共评出韩欣朗等46个代表性传承人作为江门市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现将江门市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在“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江门市文化馆”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10月8日,共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受理单位: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化生态保护科)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48号917室
联系电话:3985826
电子邮箱:jmswgltjfwzwhyck@jiangmen.gov.cn
附件:江门市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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